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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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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挡风玻璃和方向盘。阳光从左边车窗射进车厢,在乍暖还寒的天气,这一点点阳光透过皮肤传来现实的感觉。我盖着蓝灰色的夹克,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和黑长裤,连袜子也没脱掉,蜷缩在椅背差不多放平的驾驶座上。

我拉起座椅,眯起眼睛往车外看,当瞳孔习惯了炫目的光线后,才发觉自己身处寓所附近的停车场内。我住的大厦没有停车场,所以我只好在离家四个街口外的露天停车场租一个车位。在香港这个地少人多的鬼地方,买二手车的最大考虑并不是车价高不高,而是车位的租金贵不贵。

我盯着方向盘,感觉有点迷糊,瞧了手表一眼,指针指在9和10之间。昨晚我没回家吗?昨晚去了哪儿?我是不是太累,驾车回来后直接在车厢里睡着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额一阵剧痛,仿佛被锤子用力敲打了一下,可是痛感却是从头颅里发出,从正前方往两边太阳穴延伸。

这是偏头痛吗?还是宿醉?

我拿起夹克嗅了嗅,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对了,我昨晚一定是烂醉如泥,所以才没回家,干脆在车上睡吧。我打开副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司匹林,想也没想便吞掉两片,连水也没喝。

该死,头痛得要命。

我把药瓶放进口袋,伸手关上置物箱,却发觉配枪和警员证混在其他杂物里,挤在置物箱里头。

我怎么会如此大意?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便放在置物箱里?配枪和证件不离身是警员的基本常识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开车门盗窃,我便惹上大麻烦了。

我熟练地把连着枪袋的左轮手枪系回皮带,把警员证放到衬衫的口袋,穿上夹克和肮脏的鞋子,走到车厢外,伸一个懒腰,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

我昨晚下班后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纵使我对昨天完全没有印象,到过哪儿、见过谁、何时回到停车场一无所知。不过,我一想到今早在车厢里醒来而不是在医院病榻上苏醒,便感到万分庆幸──我烂醉如泥也没有发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迹。

“身为警务人员却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劲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来。

回到驾驶座,我从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喝掉半瓶。药物开始发挥功效,头痛减轻不少,但伴随而来的是和梦境交错的模糊记忆。独立零碎的片段纠缠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无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个月前的记忆进行整理。混乱的感觉充斥全身,不安和疏离感慢慢滋生,身边的一切景物,就连我正在呼吸的空气,也像是与我相斥的异物。

不好,老毛病又要发作了吗?

医生曾对我说,遇上这情形时先闭上双眼,深呼吸,把脑袋放空,待心跳缓下来才慢慢睁开眼。我赶紧依着这方法,在驾驶座上待了五分钟,再睁眼时心情倒也平复过来。

我有点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架,还差点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谁的衣领,几乎把对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干吗发飙?

那两具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再一次浮现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仿真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点点的廉价记事本。打开第一页,第一行写着潦草的“东成大厦”四个字。

对了,是东成大厦的两尸命案。

上星期,位于香港西区修打兰街的东成大厦三楼发生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一对夫妇被刺死,女性死者还是位孕妇。男性死者郑元达是个个头矮小、体型略胖的家伙,他在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任职,担任部门主管。妻子吕秀兰比他年轻几岁,结婚后就辞掉银行低级出纳员的工作,专心在家照顾四岁的女儿,以及准备迎接第二个孩子的来临。

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为了养活妻儿,拼命工作加班赚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房贷,余下的省吃俭用,一家三口挤在小小的安乐窝──只是他们的下场不大典型,夫妻两人死亡,遗下一间未完成供款的凶宅、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以及一个未懂事的女儿。

跟那些曲折离奇的推理电视剧不同,我们做出简单的调查后,很轻易地掌握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也许是工作的关系,郑元达经常和生意上的伙伴到夜店消遣,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郑元达的老板似乎很清楚他们的关系,常常劝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没听老板劝告,没料到惹来杀身之祸,还累及家人。

循着男性死者外遇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出来的结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性情暴躁,曾多次犯伤害罪,吃过好几年的牢饭,是警署和监狱的常客。大概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妻子才会在客人身上找寻温暖,当丈夫发觉比自己年轻一轮的妻子不忠时,后果便不问可知。那个丈夫叫林建笙,绰号“鬼建”,三十九岁,虽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来往。

事发当晚,林建笙独自走到郑家兴师问罪,胆怯的郑元达连家门也不敢打开,消极地假装家中无人,这当然瞒不过鬼建的耳朵。邻居们都听到这个流氓一边叫骂一边狠踹大门,夹杂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嚷着要杀他全家云云。扰攘差不多二十分钟,林建笙悻悻然离开,据说他还在大厦门前守候了一会儿,被管理员驱赶才离去。当时在郑家除了郑元达和大腹便便的妻子吕秀兰外,还有他们的女儿郑咏安以及吕秀兰的姐姐吕慧梅。吕慧梅跟学历不高的吕秀兰不同,曾留学英国修读语文学,案件发生时在一家出版社任职编辑。她住在同一幢大厦的另一个寓所,独居的她时常到郑家用餐。

因为事出突然,本来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晚饭顿时变为家庭纠纷。吕秀兰发现丈夫的外遇自然气上心头,女儿又因为林建笙的吵骂吓得大哭不止,于是吕慧梅在林建笙离开后,带着外甥女回七楼的住所避风头,让妹妹和妹夫冷静一下。说起来,吕慧梅和郑咏安倒命大,如果她们没离开,说不定这案件会变成四尸五命的灭门惨案──翌日早上,当吕慧梅和小女孩回到郑家便发现了命案。

法医很快便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郑元达挨了四五刀才毙命,吕秀兰更是因失血过多而死。问题是凶手如何闯进房子里。住宅的大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搜证的同事只在门外找到林建笙踹的脚印。然而,这个谜团不消一个钟头便解开,东成大厦旁的一位露宿者说,他在凌晨时分看到一个男人沿着水管,从大厦的外墙爬下来,神色慌张,往东逃走。

我们在大厦外墙搜查,发现确凿的证据──在水管上找到了攀爬的痕迹,其分布显示有人从一楼攀上三楼,再从三楼爬回街上,而水管和外墙上更有跟郑家大门相同的鞋印和属于林建笙的指纹。最令鉴识科人员雀跃的,是嫌疑人在死者伏尸的房间的窗框还留下一个血掌印,除右手拇指外四根指头的指纹清晰可见,而且这扇窗没有关上。如此一来,单是环境证据已足以把林建笙送上法庭,加上杀人动机和目击者的证词,这案子应该很快便会结束。

可是我们没有拘捕林建笙。也许准确一点地说,我们没能拘捕林建笙。发现尸体后的七小时,林建笙已经逃离住处,消失在人群之中。他的妻子李静如──那个跟郑元达有染的酒吧女郎──坚称不知道丈夫的行踪。惯犯林建笙在郑家门外吵嚷,离开东成大厦后,一直愤愤不平,深夜攀爬外墙进郑家寻仇杀人,事后潜逃──这样想大抵很合情理吧。没有人对这调查结果感到不满,而余下的工作只有把凶手逮捕归案。

不过我却感到一丝不协调。

审视整个案子,虽然找不到任何漏洞,但有种奇异的感觉──林建笙不是真凶。

我不理解这种没来由的感觉从何而来,为什么会认为这个素未谋面的惯犯是无辜的,我实在说不上来。

“这是刑警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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