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丢失的手记(第2/5 页)
为什么我“不得不那么想”?这当然是有依据的。也就是说,那个“密室”本身是天衣无缝的,但是在麻生房里发现的“遗书”却让我产生了怀疑。
在那封遗书中,麻生说自己杀死了椿本莱娜,而且对当时的情景记得很清楚。但是——但是,我知道椿本莱娜并不是被人杀死的。
莱娜不是被麻生杀死的,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杀死她。
当我在大房间里观察莱娜尸体时就已经明白了这个事实。她不是被人掐死的,而是因为心脏麻痹猝死的。
如果她是因为围巾勒住脖子而窒息死亡的话,面容就不应该是苍白如纸,毫无血色,而应该和麻生一样,脸被瘀血涨得紫红。而且她也没有大小便失禁的痕迹,这就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多数情况下,在被掐死的尸体上,都能发现大小便失禁的痕迹。
她不是被掐死的。当时,几个年轻人因为吸食毒品,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他们压根儿就没注意到,其中一个人还用围巾缠绕在她脖子上。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虽然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却没告诉他们。当冰川靠近莱娜的尸体时,我还故意用衣服盖住了她的脸,因为压根儿就不想让他们知道真相。理由是,我想将这件事夸大成凶杀案,从而阻止他们去报警。不管她是病死的,还是乱服药物中毒死的,只要出了事,肯定会有大批警察前来搜查。这对我而言,那就不是什么好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威胁了。
正因如此,我并没有囫囵吞枣地理解那封“遗书”。我不得不怀疑——那不是麻生本人写的,而是其他人模仿他那很有特点的笔迹伪造出来的。
下面,再来接着思考“密室”问题。
通过前文所述的观察和试验,我到底想做什么呢?我只是想证明凶手制造“密室现场”的手法只有一个。在排除掉其他可能性后,只剩下唯一一种手法了。这就是我想证明的。那么唯一的犯罪手法是什么呢?不言而喻,是利用冰块犯罪。
把插销斜抬起来,在下面垫上冰块,固定好。就这样,关上门,等到冰块融化后,插销就会因为自重而落到插口里。凶手使用的就是这个老掉牙的手法。凶手之所以把淋浴喷头打开,也是为了用飞溅出的水花来掩盖冰块融化后产生的水迹。
但是,凶手犯了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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