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2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第2/5 页)
“医生,下一位病人已到了。”护士拿着文件,对白医生说。
“哦?他早到了?请他进来吧。”白医生瞥了案头的时钟一眼。
相比起前一个病患,这案子才棘手。
病人叫阎志诚,二十一岁,是个特技演员,亦即坊间称为“替身”或“龙虎武师”的职业。虽然叫作“演员”,实际上没有演出的机会,因为他们的工作只是代替主角演出危险的场面,从爆炸中的房子破窗而出,或是饰演被主角打飞、从十多米的高台掉下的混混,观众不会留意他们的存在,对这些真正卖命冒险的工作人员一无所知。
和之前的病人不同,阎志诚并不是主动求医的。他只是被法律所限,不得不见白芳华医生,每星期跟对方待上一个钟头。
两个月前,阎志诚在街上跟人发生争执,原因好像只是走路不小心撞到肩膀之类。可是当对方亮出警员证,表示自己是休班警员时,阎志诚不但没有退缩,更一拳往对方的鼻子揍过去,将对方按倒在地,不断痛殴。受害者被打掉三颗门牙,鼻梁缝了十二针,结果阎志诚被控袭警罪,给送上法庭。
然而,经过精神科医生诊断后,阎志诚被判定为患有轻微的精神问题,加上有证人指出是肇事警员挑起事端,当时表明身份亦非执行职务,有滥用职权之嫌,律政司放弃检控阎志诚,改为“不提证据起诉”。在香港,检察官可以选择这一种类似和解的手段跟被告达成协议,只要被告接受条件──多数是罚款和守行为,即在一段时间内不再犯事便会撤销所有犯事记录。阎志诚被法官判守行为一年,但附上额外的条件──阎志诚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精神科治疗。
白医生起初以为阎志诚是因为躁郁症、暴力倾向或类似的疾病而被法院的医生判定有精神障碍,可是她详细阅读过病人的心理报告和个人记录,才发觉未必是那回事。
阎志诚可能因为童年的精神创伤,令他的行为出现异常。
白医生从阎志诚的个人资料中,知道他在十二岁时因为严重的交通意外失去家人,自此便要孤独地面对这个严苛的成人世界。白医生本来认为阎志诚的问题不大,至少他熬过了那段日子,今天有一份工作,也有正常的社交生活。可是第一次见面后,她推翻了原来的想法。
阎志诚默不作声,在诊疗室里坐了一个小时。
在那节治疗时段里,阎志诚对白医生说的话充耳不闻,唯一说过的话,便是“法官没有规定我必须回答你的问题吧”。白医生心想,法院的医生有法院做后盾,所以阎志诚才会合作进行心理检查。换到这所康复中心,阎志诚便恢复了本来的面貌。
白医生目前跟阎志诚进行了三节的治疗,每次他都默然地坐在椅子上,跟白医生对望。白医生几乎无法发现他的脸上有任何表情,平板、木然,就像雕刻一样,犹如死物。白医生试过以不同的态度提问,可是对方完全没有反应,不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回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