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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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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他提得较多。不过我没见过那个人。”

“全名是什么?”我掏出口袋中的记事本,写下拳馆的名字和人名。

“不知道。”

我抓抓头,没有全名比较难追查下去,但聊胜于无。

“林建笙有没有仇人?”我问。

“如果被他打过的人都计算在内的话,太多了。”李静如无奈地回答。

“除了你的情人外,他通常是为了什么事打人?”

“通常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工作上被奚落、管工对他呼喝之类。”

“那他除此之外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这很难说,但我觉得没有。”

我静默了一阵子,思考着每一个可能。

“大致上我想问的都问过了。”我对李静如说,“你刚才说的那间拳馆在哪儿?”

李静如没法说明地址,不过她画了幅地图──青龙拳馆就在三个路口外。

正当我向阿沁示意离开时,李静如从后叫住我:“警察先生。”

“怎么了?”

“这个……请等我一下。”李静如走进柜台后的休息室,一阵子后回来,手上拿着一本褐色封面的记事簿。“这是建笙的记事簿,他失踪那天没带在身上,我……我想它对你有用。”

我接过记事簿,打开一看,日期还是二〇〇三年。在不同的日期旁边写着工作的资料,也有约朋友会面的时间。我点点头,收下记事簿,离开小吃店。

“她不敢说出来。”在路上,我对阿沁说。

“不敢说什么?”她似乎对我刚才的调查感到不解。

“她不敢说‘我相信我丈夫没有杀人’。”

“什么?林建笙在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七个人啊!”

“即便如此,她仍然相信他没有杀死郑氏夫妇。西区的车祸,她可能认为是意外。”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察觉到我的问题背后的意义,最后还给了我林建笙的记事簿。”我把那本破旧的记事簿拿出来。“她果然对丈夫余情未了,这么多年还带着他的遗物。”

“你认为林建笙无辜?”阿沁的声调提高了八度。

“不,我只是觉得当中有疑点。”我缓缓地说,“林建笙无辜的可能,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吧。相比起他是无辜的可能,我比较在意的是他有没有共犯。”

“共犯?”

“你记得我在车上说过林建笙没用刀刺胡老先生很奇怪吧。”

“你说他当时身上没有刀子嘛。这又跟共犯有什么关系?”

“如果林建笙一心要杀掉郑元达,他冲动地拿起刀子去东成大厦是合理的。可是,如果林建笙一如我们所知般暴戾成性,他不会被一个老头威胁说报警而留手,他有刀子,一定迁怒面前的嚣张老头,即使不刺下去,也会拔出刀子恐吓对方。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我只能推断他当时没有刀子,换言之他是离开东成大厦后,再去买或拿刀子,之后待半夜攀外墙到三楼杀人。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事件。我们判断林建笙是凶手,全因为在现场找到他的指纹和脚印,可是这么一来,就有个奇怪的地方──既然是有预谋杀人,凶手会不会笨得不戴上手套,留下一堆指纹?他既然有时间去准备刀子,也应该有时间去准备手套吧?”

“也许他没想到呢?”

“对,这也有可能,所以我说他无辜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猜的情形是,林建笙被胡老先生骂走后,跟朋友会合,言谈间说起这事,他的朋友怂恿他去教训郑元达,提出利用爬外墙水管的方法半夜潜入郑宅。这个朋友戴上手套先爬进室内,却因为某种原因杀死了在睡房中熟睡的郑氏夫妇,随后而至的林建笙没料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脱不了嫌疑,于是慌忙逃走。林建笙没机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便撞车死去,所以如果真的有共犯的话,那家伙至今仍逍遥法外。”

“这……未免想得太戏剧化了吧?”

“我说过这只是猜想而已。”我摊摊手,说,“不过当中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林建笙为什么要杀死郑元达夫妇,还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付孕妇。刚才李静如也说,郑元达不是她第一个情人,林建笙也曾殴打过那些男人,为什么林建笙这一次要用刀子下杀手?我总觉得有点不合情理。”

“那么说,你怀疑那个什么‘阿阎’?”

“我不知道,所以才值得调查。”我翻开林建笙的记事簿,查看三月的日程。三月初的某几天记录着“开工:宝马山地盘”“开工:北角码头地盘”,可是在三月十一日以后的“开工”写得十分潦草,变得歪歪斜斜。唯一不同的是三月十六日本来整齐地写着“光明桌球室:阿阎”,却被圆珠笔画掉。在三月十七日──林建笙到东成大厦犯案的同一天──同样以歪曲的字体写着“阿阎”。

看到“阿阎”这名字,令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找到了事件的关键。这种不理性的判断也许就是刑警的直觉。

“对了,”阿沁突然笑着说,“刚才你对李静如的态度令我吓一跳呢,今早你还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想不到你对着一个潦倒的女人说得这么狠。‘少废话,你是林建笙的妻子,所以你有义务回答我的问题’,就像电影里的恶警似的。”

“刑警盘问不合作的证人时,最简单的做法是放狠话,让对方知道斗不过自己,只能言听计从。”我边走边说,“这一招通常很有效,对方投降便会从实招来。”

“如果对方还是不合作呢?”

“这个,”我握起拳头,“还有这个。”我掀开夹克,拍了拍腰间的手枪。

阿沁吐吐舌头。她大概以为警察都会讲道理,其实对付小混混,用拳头方便得多了。

我的思绪回到记事簿中的那个名字。

“阿阎”……

我的脑海里再次出现“既视感”。

就像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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