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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密室讲义(第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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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又举密室为例?你自己也说过,葛里莫之死并非最大谜团,最费思量的还是空旷街道中央的枪杀之谜……”

“噢,那个啊?”菲尔博士轻描淡写地挥挥手,令哈德利不禁瞪圆了眼,“那个问题?一听到教堂钟声,答案便送上门来了。啧啧,冥冥之中的奇妙暗号!我是认真的。现在反倒是密室脱身之谜最令我挠头。为厘清头绪,以便抽丝剥茧,我将在简要分类的基础上,概括梳理密室谋杀的不同手法。毋庸置疑,本案必定属于其中某一种类型!无论密室诡计如何千变万化,不外乎都是几种核心方法的改良变异而已。”

“嗯哼!哈!假设这间密室有一扇门、一扇窗户、厚实的墙壁。以门窗悉数紧密封锁为讨论逃脱手法的前提,我首先排除‘通往密室的秘道’之类低劣的(而且现今也极为罕见的)所谓‘诡计’。此类解答令人完全无法接受,但凡作者尚有自尊心在,甚至都不必特意声明故事中不存在秘道。有打擦边球嫌疑的种种小手段也不在讨论之列,诸如:壁板间的罅隙仅容一只手伸过;利刃从天花板上的栓孔掷入,事后栓孔又被神不知鬼不觉塞好塞子,上层阁楼地板也撒过尘土,伪装成无人走过的迹象。动作虽小,犯规性质却并无二致。无论秘道小如顶针,或是大如谷仓门,基本原则均一律适用。至于合理的分类,你不妨略加摘记,佩蒂斯先生……”

“有道理,”佩蒂斯笑道,“请继续。”

“第一!案发现场的密室的确密不透风,凶手未曾逃出的原因,是凶手实际上不在密室里。解答如下:

“1.该案并非谋杀,而是一连串巧合阴错阳差造成了貌似谋杀的事故。房间尚未上锁前,发生了抢劫或争斗,有人受伤、家具损毁,足以令人联想到行凶时拼死搏斗的场景。后来,受害人或意外身亡,或在密室内昏厥,但以上事件却被误认为发生于同一时间。此类案件中,死因多为头骨迸裂——推测为棍棒击打所致,实则缘于死者不慎撞上某件家具,如桌角、椅子的突出边缘等,但最脍炙人口的元凶当推铁制壁炉架。值得一提的是,自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驼背人》以来,致命的壁炉架已背负累累血债。此类情节中最完美的解答(其中也包括了一名凶手)首推加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史上最杰出的推理小说。

“2.该案确系谋杀,但受害人误中圈套亲手杀害自己,或不幸撞进死亡陷阱。其手法可能利用‘鬼屋’的恐怖气氛,或加以心理暗示,更常见的方法则是从屋外输入毒气。毒气或毒药令受害人狂性大发,将房间砸得混乱不堪,状似发生过打斗,最终受害人不慎将利刃刺入身体而亡。此类手法的变体有:受害人被枝形吊灯的尖钉刺穿脑袋;被铁线圈吊死;甚至被自己的双手活活扼死。

“3.该案确系谋杀,凶器是事先埋设在房中的某种机械装置,隐藏在家具内部,看似全无异状。此种装置可能是死去多年之人设下的陷阱,或自动触发,或被今时今日的凶手加以利用。当代科技的新产品有望大显神通。例如藏匿于电话听筒中的自动手枪,受害人一旦拎起听筒,子弹便呼啸而出、穿颅而过。又如扳机上系着丝线的手枪,丝线另一头浸在水中,水结冰凝固时丝线上的张力增强,进而拉动扳机。再如上紧发条时便会射出子弹的座钟,以及(钟表是非常流行的凶器)构造精巧的老爷钟,上头安置了令人不胜其烦的闹铃,一旦受害人近前伸手去关铃声,甫一触碰,钟内便飞出一柄利刃将其开膛破肚。夺命的重物可以从天花板摆荡下来,也可以从高高的椅背上坠下,把受害人砸得脑瓜稀烂。有一种床,能感应人体体温,随之散发致命毒气;有一种杀人于无形的毒针,能够——

“于是,”菲尔博士手中的雪茄指指戳戳,“对这些机械装置的研讨,将我们从狭义的密室引入了更宽泛的‘不可能犯罪’领域。以上手法尚有可能进一步演化,甚至还会出现能电死人的机关。拦在一排油画前的绳索可以通电,棋盘也可以通电,甚至连手套都能通电。包括茶壶在内,每件家具都暗藏杀机。但这些手段暂时无人采用,所以接下来是:

“4.该案属于自杀,但刻意伪装成谋杀。死者用冰柱刺死自己,冰柱溶化后,密室中找不到凶器,遂判定为谋杀。或是死者开枪自尽,枪的尾部系着一条橡皮筋,松手后凶器便被拉进烟囱隐藏起来。此种诡计(在不构成密室的情况下)的变体有:手枪上的丝线另一端系着重物,枪响后手枪被飞速拉过桥栏杆坠落水中;同理,手枪也可被拽出窗外、落入雪堆。

“5.该案确系谋杀,凶手利用魔术手法和易容术故布疑阵。例如,房门有人监视,众人以为受害人仍安然无恙,殊不知其早已陈尸室内。凶手乔装成受害人(或者他的背影被人误以为是受害人),匆匆进门,立即转身卸下伪装,迅速以本来面目走出房间,给人造成他出门时与别人擦肩而过的错觉。不在场证明随之成立,因为谋杀发生的时间被推定为冒牌的‘受害人’进入房间之后。

“6.该案确系谋杀,凶手在房间外下手,却造成案发时凶手必须在房间内的假象。

“为方便阐释,”菲尔博士稍做歇息,“我将此类谋杀手法统称为‘远距离谋杀’或‘冰柱谋杀’,因为万变不离其宗,基本原理都差不多。冰柱手法刚才已提过,各位心中都有数。房门紧锁,窗户太小,凶手无法进入;然而受害人显然在房内遇刺身亡,凶器也下落不明。冰柱如同子弹从屋外射入——与之前的神秘毒气一样,姑且不去深究其可行性——融化之后便消弭无踪。安娜·凯瑟琳·格林<a id="zw4" href="#zhu4"><sup>[4]</sup></a>在她的长篇作品《姓名简写》中首次将此类诡计引入推理小说。

“说句题外话,推理小说中若干经典模式的起源都可以追溯到格林女士。五十余年前,在她的推理小说处女作中便首创了凶残的秘书谋杀雇主这一模式;而且我认为按如今的统计数据,秘书仍是小说中最常见的凶手。管家行凶早已过时;坐轮椅的残疾人也太过可疑;行事沉稳、人过中年的老处女也早已告别杀人狂之列,转行当起了侦探。这年头医生也越来越循规蹈矩,当然,如果他们声名显赫、变成科学狂人的话,则另当别论。律师们一如既往的阴险狡诈,只在某些案件中才主动出击。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八十年前,埃德加·爱伦·坡泄露天机,将他笔下的凶手命名为‘古德菲勒’<a id="zw5" href="#zhu5"><sup>[5]</sup></a>;而当代最受欢迎的推理小说作家也效法先贤,为他精心设置的幕后主谋安排了‘古德曼’<a id="zw6" href="#zhu6"><sup>[6]</sup></a>这种名字。反正,在大宅中,秘书依然是最最危险的角色。

“继续讨论‘冰柱谋杀’模式。其付诸实践应归功于文艺复兴时期声名显赫的美第奇家族;著名的弗莱明·斯通系列小说<a id="zw7" href="#zhu7"><sup>[7]</sup></a>中引用了一首关于战争的讽刺短诗,描述了冰柱在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由盛转衰的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冰柱可以用枪击发、可以徒手投掷,也可用十字弓发射,汉密尔顿·科里克(雅号‘千面奇人’的迷人角色)<a id="zw8" href="#zhu8"><sup>[8]</sup></a>经手的一个案件便是典型例证。这类手法的变体可以是各种可溶解的发射物,例如用盐铸成的子弹,甚至以血液冻结而成的子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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